期刊發表:2017.9/珠寶世界79期p.64
文:臺灣珠寶藝術學院盧春雄老師
設計是指從事「設計結果、設計元素、設計過程、設計原則」四大架構的創造活動。前幾期分別介紹了珠寶設計系統中的「設計結果」及「設計元素」,由於「設計過程」的發展中,必須同步導入「設計原則」的觀念,因此先行介紹「設計原則」。
設計過程需要建立一些原則來評量其結果,設計原則同時也被用來做為「審美標準」。審美原則自古希臘亞里斯多德(Aristoteles),近代到康德(Kant)、黑格爾(Hegel)等哲學家都有深入的探討。後代的美學家與心理學家,更進一步根據自然法則和人類的美感通性,加以分析、檢討、彙整歸納,建立出許多原則如:比例、對比、對稱、均衡、律動等,亦稱為「美的形式原理」。設計師將「創意理念」結合「美的形式原理」,轉換過程所以即為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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