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寶設計原則-形體化

期刊發表:2019.11/珠寶世界92期p.52
文:臺灣珠寶藝術學院盧春雄老師

珠寶設計系統,是指從事以「設計結果、設計元素、設計過程、設計原則」為架構的珠寶首飾造形活動。本章節接續介紹「設計原則」中的「形體化」這項審美原則,探討珠寶首飾造形「長、寬、高」中的「高度」表現技巧。

形體是「有體量的形狀」和「有形態的體積」所組成,包括「單一形體」及「複合形體」。珠寶首飾是堅實的立體造形,也可以是中空,或以貴金屬線段所架構組織而成的形體,可透過視覺和觸覺的共同感受體現。一件完美的立體造形,應該具有下列五種基本要素:

  • 空間感:完整的空間關係(上下前後)構成立體感,立體造形作品必須和觀賞者保持良好的空間互動關係,空間同時與功能存有密切的關係。
  • 均衡感:是指佔據空間部分的比重感覺,立體造形與展示空間的關係諧調,產生均衡的美感。反之,則產生如頭重腳輕之類的不平衡現象。
  • 質感:物體材質所產生的視覺與觸覺特性,表面肌理質感增加了立體造形的品味。
  • 量感:由「點、線、面」共構組成實體質量。量體是描述一個形式的重量及大小,它的龐大或渺小。當使用量體一詞時,應該關照到開放與封閉形式。在封閉形式中,設計焦點在形的中心,具有內聚的品質,自周圍環境中孤立而出。這類物件所包容的空間,乃是體積的一部分。開放形式是基於外凸原則而成,是由中心向外放射發散;這種形式在自然界中很常見,如花朵、植物,因開放形式正按著成長的基本類型而成。
  • 動態感:動態感與多向性能帶給造形立體和生動的特性,並賦予形體生命力,提供給觀賞者更多的美好視角。

平面講究構圖,立體講究結構

形體化建構在「體積性、結構性、層次性」三種特性上,珠寶首飾的形體化表現,必須結合「光線、色彩、質量、工法、透視、空間、方向、動態」等元素共構組成。

  • 體積性

體積性是講述「形體」佔據視覺與空間的實際份量。體積建立在實質的元素上,過度鏤空虛構的體積,質量不足會折損立體感。光線影響著立體感。光照均勻提高視覺的辨識度,觀看的體積相對完整;光照不均產生陰影,觀看時體積會有萎縮的視覺現象。珠寶首飾是貼身的裝飾品,絕對立體必需耗費更多材料去建造,同時不服貼,不利於佩戴。究竟該如何決定出珠寶首飾的高度,其實只要依據外形的寬,擷取寬度的25%-38%為高,再應用這個高度將外形轉變成立方塊體,形成「平行立方塊體、疊邊立方塊體,疊點立方塊體」三種造形體積的概念,作為珠寶首飾的立體表現原則。當然,也有一部分的首飾,適合以絕對立體為表現方式,絕對立體的珠寶首飾宛如一件微型雕塑,或說是可以佩戴的雕塑品,常表現在戒飾、耳飾或胸針這類的首飾形式上。

利用造形的寬度來決定首飾的適當高度。
  • 結構性

結構性是一種觀念形態,亦是物質的一種組織與運動狀態,用來表達「存在、組織和運動」狀態的術語。結構性是探究珠寶首飾造形的「整體感」與「層次感」組織關係。整體感是指平面圖形轉變成立體造形時,是否形成一個完整的結構體積存在空間中。珠寶首飾是以組焊成形的工藝而產製,首飾基本上是由一個個零散的物件,透過直立、水平或傾斜的組合連接架構,形成的結體裝飾物件。結體除了滿足視覺與觸覺的空間感之外,空間同時也產生「收納及包覆」等功能,可作為機關環扣的隱藏設置部位。結構性也是繁複工藝的表現,變化出豐富的視覺層次感,具體展現珠寶工藝技術的精湛之美。

  • 層次性:

在造形藝術中,層次性是指物體與空間的支配,是較複雜的次序,並且與尺度有關;也是指不同元素間的主從關係。應用層級的觀念,可統一不同的元素,使整體架構更大、更簡潔、更可辨識。層次的立體表現方式有四種:1.透視應用法。是利用消失點的觀念造形,扭曲物體,以創造出物體的其中一部份,比較靠近人的視覺感受,進而產生遠近空間的立體效果。2.色彩應用法。是指明度和彩度的變化,利用明暗、濃淡、深淺等色調落差,孤立於背景形成對比效果,產生或創造出空間層次。當造形的透視度或鏤空度過高時,亦將折損立體效果。3.空間應用法。是利用「上下左右、高低前後、角度變化、虛實疏密、陰影、固定與活動」等構造複合形體,體積自然形成空間感。值得一提的是,題材與材料的立體關係要合理,譬如葉片或羽翅等片狀物體,本質屬於平面的形時態,並不宜鑲嵌體積厚度過大的寶石,感覺突兀不搭,顯得過於沉重負擔,有違背常理的立體觀感。此外,珠寶首飾為貼身親膚物件,首飾底部邊緣應倒角修潤,避免結體抓勾衣物、尖刺體膚。4.輪廓強調法。是指造形輪廓的對比張力加強,利用五官輪廓線、身段體態、動作姿勢的變化強調,搭配多向性與律動性,動靜構造等對比表現,創造出體感和深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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